老人遺留百萬遺產鄰居竟然分走一半?鄭州律師是這樣說的


老人遺留百萬遺產鄰居竟然分走一半?鄭州律師是這樣說的

近日浙江寧波孤寡老人蘇美云老太去世后突然冒出來一筆百萬遺產,讓人感到驚訝的是這筆百萬遺產竟然被鄰居徐惠明繼承了一半,為此很多網友紛紛表示疑惑。

關于這條新聞的具體內容,錦盾鄭州律師不過多贅述!但是就這條新聞里面涉及的有關繼承方面的知識,錦盾鄭州律師覺得還是有必要給大家普及一下的!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一、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二、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三、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四、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回到本條新聞:

蘇老太無兒無女,徐惠明作為蘇老太的鄰居,義務照顧蘇老太30余年,而且在蘇老太晚年的時候自掏腰包幫蘇老太聯系敬老院,而且經常探望蘇老太!作為與蘇老太沒有任何贍養關系的自然人,徐先生與蘇老太雖未簽訂遺囑撫養協議,但是卻盡到一個贍養人應盡的所有義務,而且比大多數的親生子女做的都要多,都要好!

徐先生與蘇老太構成了事實上的贍養關系。因此繼承蘇老太的部分乃至全部遺產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另外,馬上要實行的《民法典》,在現行繼承法基礎上擴大了扶養人的范圍,明確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徐先生說:蘇老太在世期間曾與徐惠明起草過一份協議,約定自己贍養及后事由徐惠明負責,自己的財產也都由他來繼承!但是因為雙方都未在意,沒有簽字,故此協議未能生效。如果當時雙方簽署了遺贈扶養協議,那么徐先生可以按照我國遺產繼承有關規定的第三條來繼承蘇老太的所有遺產!

對于徐惠明照顧蘇老太30多年的感人事跡,錦盾鄭州律師也不禁為他點贊,真的是當之無愧中國好鄰居!拿百萬遺產的一半,也應了中國那句老話:好人有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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