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開始實施,離婚冷靜期也成為了一項落實了的制度。離婚冷靜期施行后,協議離婚必須在申請后等待三十天才可以。然而,也有人不愿意等這么久。那么,離婚冷靜期能不能跳過呢?錦盾鄭州律師解析:
來自洛陽的鄧女士和丈夫王某結婚一年多,這期間,王某賭博、嗜酒,惡習不斷。
不僅如此,王某還性格暴躁,動輒便對鄧女士拳打腳踢。
忍無可忍的鄧女士想要跟王某離婚,卻趕上了離婚冷靜期的施行。
鄧女士得知協議離婚需要等待三十天,且一旦三十天內一方不愿離婚,或三十天期滿后,雙方未共同領取離婚證的,都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擔心王某對自己糾纏不休,鄧女士問道:“離婚冷靜期能不能跳過?”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三十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相關證件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天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錦盾鄭州律師分析:
從《民法典》規定可以看出,想要協議離婚,不僅要滿足三十天內雙方均不撤銷申請,還要在三十天期滿后的再一個三十天內,由雙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
就算雙方達成共識,一切順利,最長也要60天才能離婚。
一旦遇到一方不同意離婚,協議離婚幾乎是走不通的,鄧女士有這個擔心很正常。
但是,需強調的是,離婚冷靜期作為《民法典》對于協議離婚的相關規定,對所有人都有效,基本沒有例外,也不能跳過。
如果協議不成,或一方有出軌、家暴等行為,例如鄧女士這種情況,可走訴訟離婚的道路。
一般情況下,訴訟離婚第一次不會被判離婚,需要等180天才能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因此,訴訟離婚耗時較長。
離婚冷靜期能不能跳過呢?在雙方均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協議離婚是最快速的方式,但依然要遵守離婚冷靜期的相關規定。
如決定走訴訟離婚,最好尋求專業的離婚律師的幫助,以便能夠提高第一次訴訟便判離的概率,使事情得到快速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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